1. 股東會決議日:115/06/16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盧玉華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獨立董事:盧玉華 普大應用材料(股)公司 總經理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115年6月16日股東常會表決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普大應用材料(股)公司
  • 原文日期:11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