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 114年度財務報告 2. 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 一、本公司未能於115/03/31董事會通過財報前,取得福興公司提供之合法合規財報,致會計師因缺乏證據而對相關投資損益出具部分保留意見。 二、本公司於04/01、04/09及04/16多次函催,董事長亦以董事身分請求召開董事會,但截至04/27止均未獲理會,致會計師無從重新查核。 三、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114年度財報申報期限,今日接獲否准通知。 3. 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繼續向福興公司追索財報,待取得後請會計師查核並提出更新意見後,重行公告申報。 4.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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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中福股份有限公司 / 福興公司
  • 原文日期:115/03/31 / 115/04/01
  • 產品、服務:財務報告書 / 監査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