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6/24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 中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於正 (2) 董事 中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天翰 (3) 董事 吳宗亮 (4) 董事 李苾文 (5) 獨立董事 魏寬諒 (6) 獨立董事 徐俊明 (7) 獨立董事 陳呈祥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股東常會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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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佳凌公司 / 中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