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宇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馬志綱、許慈美 3.許可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新任董事從事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該公司董事之行為。 4.許可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大陸地區事業:不適用 7.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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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冠德建設 / 宇德投資
  • 原文日期:11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