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1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代表人 張麗絲、戴尚義、黃仁昭、魯立忠、金聯舫、丁予康、黃翠慧、陳厚銘、陳肇鴻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5/05/21 ~ 118/05/20。 5. 決議情形: 經出席股東表決,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不適用 7.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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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台湾積体電路製造
  • 原文日期:115/05/21 / 118/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