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 簡坤義 (2)獨立董事 王志超 (3)獨立董事 楊宏澤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 簡坤義: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2)獨立董事 王志超:英屬開曼群島商群超顯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光鋐科技(股)公司董事 (3)獨立董事 楊宏澤:台灣電力(股)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行使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南茂科技 /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 / 群超顯示科技
- 原文日期:11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