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獨立董事:林妍希。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尚承科技、品翔航太、敦品伍號創新投資、翔隆航太、鳳凰柒創新創業投資、擎壤科技之董事。(2)獨立董事林妍希:綠藤生物科技之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照案通過。6-11.大陸地區事業相關: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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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友達光電 / 佳世達科技 / 尚承科技
  • 原文日期:11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