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0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 董事: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照焄 - 董事: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鄭詠心 - 董事: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明正 - 董事: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鄭伊辰 - 董事: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廖悅婷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 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 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 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 不損及本公司利益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 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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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佳光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