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鄭光遠、謝委呈、林祥生、李典穎、黃建智、吳明昌、張朝能、利明?、蔡堆、石百達、黃奕睿、林玉芬等。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之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贊成權數超過出席股東表決權數二分之一同意,本案照案通過。6.大陸地區事業:不適用。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Shareholder Meeting Resolution
- 相關組織:台灣高鐵 / 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 / 中國鋼鐵
- 原文日期:11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