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黃南光董事長、蘇純興副董事長、水尺田正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因業務需要同時擔任與公司營業範圍所列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和泰車
- 原文日期:11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