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依嘉基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5年05月11日至115年06月10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因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30%,本公司得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二)、通知及受理期間:115年5月11日至115年6月10日 (三)、收回基準日:115年6月10日 (四)、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5年6月11日 (五)、寄發通知書日期:115年5月11日 (六)、手續: 向原交易券商申請辦理。 (七)、還本金額於115年6月17日匯款或郵寄支票。 (八)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5-5566)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如未於115年6月12日前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募資
- 相關組織:嘉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原文日期:115年06月11日 / 115年05月11日
- 產品、服務:嘉基二(代碼:67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