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曾嘉雄/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因兼任其他公司職務而從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曾嘉雄/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漳州奇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鎮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江蘇省鎮江市。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高分子塑膠原料生產、加工與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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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國喬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漳州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 鎮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