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精英電腦(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高明慧、董事:欣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雅萱、董事:欣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黃寶慧、獨立董事:李鐘培、獨立董事:陳建成。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或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經表決後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不適用。7-9.大陸地區事業相關資訊: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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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大同 / 精英電腦 / 欣同投資顧問
- 原文日期:11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