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內政部移民署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訴字第682號 4.事實發生日:115/06/0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民國114年5月15日公告內政部移民署將本公司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一事,並於114年7月11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本訴訟案件,於115年6月1日收受判決書,判決結果如下:一、原告之訴駁回。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6.處理過程:本公司於114年7月11日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於115年06月01日收受判決書。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已遭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本案判決結果並未產生其他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委請律師進行後續法律事宜,以確保公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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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Legal/Litigation
  • 相關組織: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