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15/04/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陳宣任/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經營或任職於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若該公司係屬本公司直接、間接轉投資或策略聯盟之公司 4.許可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經本公司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9.大陸地區事業: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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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原文日期:11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