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會決議日:115/07/30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總經理暨營運長:黃弘傑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董事會決議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總經理暨營運長:黃弘傑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麗智電子(南通)有限公司 總經理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麗智電子(南通)有限公司:中國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康富路789號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麗智電子(南通)有限公司:電子零組件製造買賣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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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麗智電子(南通)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7/30
- 產品、服務:電子零組件 / 半導體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