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2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運永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廖文嘉) (2) 董事:運永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黃逸嫺) (3) 董事:運永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其泉) (4) 獨立董事:林紹源 (5) 獨立董事:賴文祥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 運永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廖文嘉):擔任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 (2) 運永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黃逸嫺):擔任銳德精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職務。 (3) 運永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其泉):擔任恩德(香港)公司董事等職務。 (4) 林紹源:天一法律事務所所長。 (5) 賴文祥:逢甲大學教授。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第十三屆董事就任期間(115年5月22日至118年5月21日)。 5. 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表決後通過,贊成比例93.32%。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董事運永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其泉)。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協德科技(上海)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等。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協德科技(上海)公司、仲德實業(上海)公司:上海松江區方塔北路648號。祐德機械(上海)公司:上海市松江區洞涇路328號。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機械與週邊產品之買賣。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孫公司,對其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運永投資有限公司 / 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arpro Holdings Co., Ltd.
- 原文日期:115/05/22 / 118/05/21
- 產品、服務:電子機械週邊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