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會決議日: 115/05/08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董事:鴻譽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至誠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茂彰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對本案有利益關係之董事陳至誠已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不適用 11. 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提請股東會討論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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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鴻譽投資有限公司 / 茂彰光電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