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實發生日:2026/05/08 2. 原公告申報日期:2026/02/25 3.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2026年2月25日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公告。 4.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 依據主管機關要求,修正2026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2) 修訂前條文如下: 第三條、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認股基準日本公司及國內外從屬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系指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18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068號函釋規定。認股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之,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經董事長核定後提請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後認定之,惟經理人及具員工身分之董事,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若認股人名單非具經理人身分,應先經審計委員會討論,再提交董事會決議之。 修訂後條文如下: 第三條、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認股基準日本公司及國內外從屬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系指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18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068號函釋規定。認股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之,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因素擬定之分配標準,經董事長核定後提請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後認定之,惟經理人及具員工身分之董事,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若認股人名單非具經理人身分,應先經審計委員會討論,再提交董事會決議之。 5.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原文日期10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