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年5月22日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文曄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鄭文宗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15年5月22日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本案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不適用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日電貿 / 文曄科技
- 原文日期:1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