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合約雙方:富崴能源(股)公司及台灣電力(股)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不適用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不適用 4.事實發生日: 115/04/1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之子公司富崴能源(股)公司承攬台電 「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風場財物採購帶安裝案」,在採購發包期間 因發生烏俄戰爭及covid 19使得全球通貨膨脹、升息等不可歸責事由, 導致此案情勢變更,故子公司富崴能源(股)公司提出向台電公司申請 追加預算金額,子公司因承攬契約履約爭議,已依政府採購法 第85條之1規定向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請調解。 6.處理過程:於本日取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調解成立書, 就系爭採購案於114年12月31日以前所生之一切爭議, 台電同意支付新台幣55億5,693萬3,697元(不含稅雜費及營業稅), 全數均由台電採監督付款。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已將上述追加款依據相關會計準則於114年度財務報表予以認列。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此為公共工程案件之正常調解流程,後續將辦理契約變更簽署等相關執行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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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森崴能源(Shinfox Energy) / 富崴能源(Foxwell Energy) / 台湾電力(Taipower)
- 產品、服務:洋上風力発電設備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