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濱信用金庫(總部:橫濱市中區;理事長:春日 隆)根據將於2026年5月25日實施的「關於推進事業性融資等之法律」(以下簡稱:推進法)之宗旨,不再侷限於不動產擔保或經營者保證有無,而是深入理解技術、專業知識與未來前景等「事業本身的價值」,作為基於事業未來性之貸款的新選擇,正式開始經營利用「企業價值擔保權」的事業性貸款服務。

1.企業價值擔保權之概要與特徵

(1)將總財產擔保化 包含公司未來取得之財產在內的總財產,皆可作為擔保標的財產。

(2)對應公司法所規定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名公司、合資公司、合同公司皆為適用對象。

(3)採取信託機制 建構由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組成之信託機制,進行嚴謹且公正的管理與運用。

(4)透過商業登記確保透明度 利用此制度時,必須進行商業登記謄本之登記。

(5)限制一般事業活動範圍外之行為 處分重要財產等行為時,必須事先取得受託人之同意。

(6)執行機構決定 設定企業價值擔保權時,必須採取公司法所規定之董事會決議等適當之內部程序。

(7)透過事業轉讓等方式變現 若企業價值擔保權遭到執行時,將考慮透過事業轉讓等方式進行變現。

※利用企業價值擔保權需經審查。

2.本金庫之基本方針

本金庫將根據推進法所規定之基本理念,遵循以下方針營運業務:

(1)貫徹事業性評估 (2)促進不依賴經營者保證之貸款 (3)實踐對話與陪伴型支援 (4)維持並提升事業價值

本金庫今後亦將持續與地區事業者建立緊密的信賴關係,並為地區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2026年5月25日
  • 產品、服務:企業価値担保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