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5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陳鴻文 / 正文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237,687,616 權; 贊成 208,670,868 權(佔總出席權數 87.79%) 反對 1,702,321 權 無效 0 權 棄權及未投票 27,314,427 權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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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正文科技
  • 原文日期:115/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