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於115年5月25日公告,因公司無法如期償還債權人要求贖回之債務,且屆滿3個月仍未償還或達成和解,經證交所通知,自115年5月27日起列為併案停止買賣。公司提醒投資人,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將有終止上市之虞,請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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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regulatory
  • 相關組織: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