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6/0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王奕仁董事、皇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榮鋒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內相同或類似之業務。王奕仁董事:精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皇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榮鋒董事:精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本案經投票表決照案通過,票決結果:贊成為66,075,578權,反對為482,688權,棄權/未投票5,179,064權,贊成比例92.10%。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shareholder_meeting_resolution
- 相關組織:永裕 / 皇晟投資 / 精奕興業
- 原文日期:115/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