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儀公司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事實發生日為115年4月9日。公司名稱為NIL Technology ApS,與本公司關係為子公司。截至115年2月底,本公司之子公司NIL Technology ApS分別對其子公司NILT Switzerland GmbH及NILT SINGAPORE PTE. LTD.之資金貸與餘額超過個別對象限額及總限額。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3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150337283號函,要求母公司督促子公司訂定改善計畫,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中公告,並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控管,並於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因應措施為:(1)本公司經115年4月1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改善計畫,擬將由本公司之子公司RADIANT OPTO-ELECTRONICS (SINGAPORE) PTE. LTD.規劃於115年6月30日前,資金貸與NILT Switzerland GmbH歐元460萬元整,供其清償對NIL Technology ApS之資金貸與負債,以改善超限情形。(2)將於115年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改善計畫未執行完成前,將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董事會。無其他應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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