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 2026/05/12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王惠鈞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本公司董事為營運需要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在不損及公司權益之情況下,同意解除該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2026/05/12~2027/06/19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票決結果:經主席說明並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依原提案內容進行票決,贊成權數占表決時之總表決權數94.13%,本案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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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原文日期:2026年5月12日 / 202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