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PLENARY PROPERTIES LTAP LP 被告: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ONTARIO 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 加拿大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加拿大安大略省法院案號:CV-24-00720432-0000 4.事實發生日:115/08/0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因大樓電梯控制櫃使用瑕疵引發自燃事故,導致其建築大樓及 內部儀器設備毀損,因而向大樓電梯控制櫃相關(含本公司產品UPS) 共七家供應商.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原告請求 七家供應商賠償金額共計加幣200萬元。 6.處理過程: 本案目前尚在加拿大法院一審審理程序中。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已依保險程序向保險公司報案,本保險理賠上限為美金200萬 基於保險轉嫁機制,本案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及整體營運不致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委請律師處理後續法律事宜,本案相關進度將依法規申報。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法律訴訟
- 相關組織:科風 / PLENARY PROPERTIES LTAP LP / ONTARIO 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