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8。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高權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瑞典、獨立董事張明輝、陳俊仁。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 決議情形:經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黃瑞典董事。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統一超商(上海)便利有限公司董事等。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浙江省、江蘇省等地。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便利商店業、藥妝百貨零售、加工油脂、倉儲服務、管理顧問業。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統一企業 / 統一超商
  • 原文日期:11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