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6/16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何鈞銜董事/王世宗董事/鄭金鴻董事/黃正聰董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至任期屆滿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電子投票):60,004,042權。 經投票票決結果: 贊成權數55,073,660權,佔出席總表決權數91.78%; 反對權數82,058權,佔出席總表決權數0.13% 棄權或未投票權數4,848,324權,佔出席總表決權數8.07% 本案經投票表決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何鈞銜董事長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吳江市萬豐塑膠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濱湖新城菀坪經濟開發區同心東路44號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塑膠粒之生產與銷售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為本公司實際掌控經營之公司,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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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吳江市萬豐塑膠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6/16
- 產品、服務:電子零組件 / 塑膠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