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6/24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鄭祝良 (2) 董事:陳泰君 (3) 董事:聯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4) 董事:潘維剛 (5) 獨立董事:葉疏 (6) 獨立董事:梁基岩 (7) 獨立董事:王瑄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115/06/24~118/06/23。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115/06/24股東常會特別決議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鄭祝良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 鄭祝良 捷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捷敏電子(合肥)有限公司董事長 三菱電機捷敏功率半導體(合肥)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捷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嘉定區嘉定工業區招賢路438號 捷敏電子(合肥)有限公司:中國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錦繡大道77號 三菱電機捷敏功率半導體(合肥)有限公司:中國安徽省合肥市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清潭路928號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捷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功率半導體封裝測試服務 捷敏電子(合肥)有限公司:功率半導體封裝測試服務 三菱電機捷敏功率半導體(合肥)有限公司:功率半導體封裝測試服務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捷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企業 捷敏電子(合肥)有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企業 三菱電機捷敏功率半導體(合肥)有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企業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聯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捷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 捷敏電子(合肥)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6/24 / 118/06/23
- 產品、服務:功率半導體封裝測試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