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5月19日 2. 公司名稱:臺鹽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子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發生緣由:臺鹽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之二分之一。 6. 因應措施:依據公司法第211條規定,已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7.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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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臺鹽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4年12月31日
發布 2026年5月20日 06:31 ・ 最後更新 2026年5月21日 07:28 ・ 閱讀 約 2 分鐘 ・ 來源:PR Times
臺鹽公司代其重要子公司臺鹽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該公司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的二分之一。此案已依據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報至最近一次的股東會報告。
1. 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5月19日 2. 公司名稱:臺鹽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子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發生緣由:臺鹽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之二分之一。 6. 因應措施:依據公司法第211條規定,已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7.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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