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彭志強先生/神盾(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2)詹文雄先生/神盾(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謝明霖先生/獨立董事 (4)詹惠芬女士/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任職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職務期間內。 5.決議情形:贊成權數佔出席總權數96.91%,本案照案通過。 6.大陸地區事業: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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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股東會決議
  • 相關組織:芯鼎 / 神盾
  • 原文日期:11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