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2.事實發生日:115/5/28。3.董事會通過日期:115年5月28日。4.其他核決日期:不適用。5.契約相對人:自然人,非關係人。6.契約內容:挹注資金1,953,731,000元,建方分配比例約48.27%。7.估價者:連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8.估價師:李東霖、林哲毅。9.證書字號:(115)北市估字第000360號、(113)北市估字第000329號。10.目的:配合政府都市更新政策。11.異議董事意見:無。12.關係人交易:否。13.監察人承認:不適用。14.其他:本案應俟母公司華南金控董事會通過後執行。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重大訊息
- 相關組織:華南金控 / 華南金資產管理 / 連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原文日期:11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