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19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胡吉宏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在無損及華夏聚合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以上董事競業行為。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115/05/19~116/05/14 任職華夏聚合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華夏聚合公司115年董事會代行股東會通過,在無損及華夏聚合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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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華夏 / 華夏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