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 115/05/28。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健、董事正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柏毅、董事薛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彭弘。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 決議情形: 經股東會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二分之一以上決議通過。6. 大陸地區事業: 不適用。7. 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8. 地址: 不適用。9. 營業項目: 不適用。10. 財務業務影響: 無。11. 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 Governance
- 相關組織:華通 / 長治投資 / 正柏投資
- 原文日期:11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