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AOP Orphan Pharmaceuticals GmbH(簡稱AOP公司)
2. 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院(仲裁地:法蘭克福)
3. 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ICC Case No. 25808/PTA/XZG
4. 事實發生日:
115年8月8日(西元2026年8月8日)
5. 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院針對本公司與AOP公司間之仲裁案,已於2025年2月17日作出第一階段「部分仲裁判斷」(First Partial Final Award),認定本公司存在部分遲延責任。本公司已依法向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提起撤銷程序,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6. 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2026年8月7日接獲ICC第二階段「部分仲裁判斷」(Second Partial Final Award),主要內容如下:
仲裁庭認定,AOP公司應向本公司支付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期間積欠之貨款及權利金,合計金額超過一千七百萬歐元。
針對本公司於歐洲藥證取得延遲5個月及供貨延遲4.5個月之爭議,仲裁庭裁定與AOP公司前述積欠款項相抵後,本公司應支付之金額分別為31,319,250.27歐元及34,561,864.00歐元。
針對2019年至2021年藥物採購價格之爭議,仲裁庭裁定本公司應退還31,601,477.50歐元,並依基礎利率加計5%計算利息,年利率最高不超過6%。
7. 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2025年度全年營收達新台幣156億元,2026年1月至7月累計營收已近新台幣145億元,財務狀況穩健。考量自2023年下半年起,AOP公司積欠本公司權利金與貨款合計近一億歐元,本次仲裁判斷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運作並無重大影響。
8. 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研議針對不利之仲裁判斷提起撤銷程序。
9. 其他應敘明事項:
針對AOP公司於台灣時間2026年8月8日發布之新聞稿及今日媒體報導,本公司說明如下:
AOP公司聲稱本公司積欠其款項達上億歐元,此並非事實,係AOP公司單方面自行推算之結果,並非本次仲裁判斷之內容。事實上,AOP公司積欠本公司之權利金與貨款,合計已近一億歐元。
AOP公司指稱本公司「超額定價最高達900%」,僅涉及2019年至2021年特定期間之貨款計算爭議。本次仲裁判斷雖採納AOP公司專家證人之計算方式,本公司將評估撤銷該裁定之可行性。
AOP公司聲稱本公司「另有約6,500萬歐元溢收款項」,此亦為其單方面推算,並非本次仲裁判斷之內容。
目前AOP公司官網所發布之內容並非完整官方裁決內容。有關本公司仲裁案件之最新進展,請以台灣「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正式公告為準。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AOP Orphan Pharmaceuticals GmbH
- 原文日期:2025年2月17日 / 2026年8月7日
- 產品、服務:希少疾患医薬品 / 骨髄線維症治療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