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會決議日: 115/05/12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一)姚振祥總經理 (二) 李昌益副總經理 (三) 李家祺協理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一)李昌益副總經理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一)李昌益副總經理 廣州風神汽車有限公司 董事 風神襄陽汽車有限公司 董事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 廣州風神汽車有限公司: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風神大道8號 (2) 風神襄陽汽車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陽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春園西路2號火炬大廈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 廣州風神汽車有限公司:汽車零件研發、製造 (2) 風神襄陽汽車有限公司:汽車零件研發、製造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 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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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廣州風神汽車有限公司 / 風神襄陽汽車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5/12
- 產品、服務:自動車部品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