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連慶投資代表人羅鋇、楊素芳、侯景德、王志宏、何乃隆、劉睿哲、廖經文。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侯景德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訊全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閔行區虹梅南路4999弄23號A區16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通信交換設備之買賣、安裝、出租等。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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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連宇 / 連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訊全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