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4/28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 董事 趙憶南: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電信事業及相關產品銷售)、德誼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電信相關產品銷售)、鴻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電信相關產品銷售) - 董事 李和音: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電信事業及相關產品銷售)、遠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電信事業)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15年4月28日股東常會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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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德誼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4/28
- 產品、服務:通信関連製品販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