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 董事:井琪(兼任 Far Eastern Info Service (Holding) Ltd. 董事長暨總經理、全虹企業董事長、旭天能源董事長、博弘雲端科技董事長、遠時數位科技董事長、遠想原創董事長、富鴻網董事長、思納捷科技董事長、新世紀資通董事暨總經理、遠東百貨董事、太平洋崇光百貨董事、鼎鼎聯合行銷董事、遠通電收董事、遠創智慧董事、遠傳電信總經理)。 - 獨立董事:李大嵩(兼任雅特力科技(開曼)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雋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15年5月20日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11. 大陸地區事業: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全虹企業 / 博弘雲端科技 / 遠東百貨
  • 原文日期115年5月20日
  • 產品、服務:遠傳電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