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年05月22日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裕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周添財董事長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行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擔任本行董事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行115年5月22日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遠東銀行 / 裕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