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曾文興(3)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洪秋金(4)獨立董事:王金來(5)獨立董事:賴杉桂(6)獨立董事:羅明琇。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法人董事長:佳世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尚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翔航太股份有限公司、敦品伍號創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翔隆航太股份有限公司、鳳凰柒創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擎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法人董事代表人:尚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法人董事代表人:明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監察人:鳳凰柒創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鳳凰十創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5)法人董事長代表人:眾越智慧水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光明絲織廠股份有限公司。(6)獨立董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照案通過。6-11.大陸地區事業: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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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股東會決議
- 相關組織:邁達特 / 佳世達科技 / 尚承科技
- 原文日期:11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