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實發生日:115年8月11日 2. 公司名稱:雷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發生緣由:依交易所臺證上一字第1091802744號函辦理。 6. 因應措施:出售股權及資金貸與案進度說明公告如下。

(1)出售股權仲裁案。 A. 法律進度:112年4月21日接獲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書,雷虎BVI仲裁訴求獲得支持,判決雷虎飛行器支付我方美元647.4萬股款,我方委任律師已向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完成立案,追償債權。 B. 按類權益法持續認列投資損失,每年提列減損損失金額新台幣2,316萬元。截至115年07月31日止,已累計提列減損損失新台幣17,580萬元,全數提列完畢。

(2)資金貸與訴訟案。 A. 法律進度:再審獲得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支持,判決我方勝訴取得債權確立。余姚市人民法院已完成第一次強制執行裁定,我方增加提出撤銷法院分配他人土地款權利之訴訟。114年12月25日,我方訴求未獲得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支持,後續我方將持續追償取回債權。 B. 本公司基於穩健保守原則,全額提列減損損失新台幣3,751萬元。

7. 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依規定公告申報,並提報股東會。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雷虎飛行器 / 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 /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
  • 原文日期112年4月21日 / 114年12月25日
  • 產品、服務:無人飛行器 / 電子元件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