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張利榮(董事長)、魯憶萱(董事兼總經理)等共7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照案通過。6.大陸地區事業營業者:張利榮、魯憶萱。7.擔任職務:鴻碩精密電工(湖北/蘇州)、鴻碩地產開發(天門)、福清鴻碩電子之董事長或董事。8.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蘇州、福建福州、湖北天門。9.營業項目:電腦訊號線加工、房地產開發等。10.財務影響:均為100%間接持有之轉投資事業。11.投資金額: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15年05月27日股東會決議通過。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鴻碩 / 鴻碩精密電工(湖北) / 鴻碩地產開發(天門)
- 原文日期:11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