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內部分商店持續出現市府指定垃圾袋缺貨或供不應求的情況。
因此,我們延長了已針對「可燃垃圾」實施的臨時措施,並新增「不可燃垃圾」作為適用對象。若無法取得市府指定垃圾袋,市民可使用內容物可見的透明或半透明塑膠袋(包含乙烯袋)來進行垃圾投放。
為了讓更多市民能購買到指定垃圾袋,請大家配合,避免過度購買或囤積。感謝您的理解與協助。
實施期間
- 可燃垃圾:自4月29日(週三)起至6月30日(週二)止【延長】 - 不可燃垃圾:自5月20日(週三)起至6月30日(週二)止【新增】
可使用的垃圾袋
- 內容物可見的透明或半透明塑膠袋(容量45公升以內)。 ※半透明標準:將報紙放入袋中,從袋外仍可辨識文字程度。 - 市府指定垃圾袋(可繼續使用)。
不可使用的垃圾袋範例
- 市府指定的事業用垃圾袋 - 內容物不可見的黑色等不透明塑膠袋 - 其他行政區的指定垃圾袋 - 紙箱、紙袋等
※不可將「可燃垃圾」與「不可燃垃圾」混裝在同一個袋子內,亦不可交叉使用。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4月29日 / 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