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庫縣川西市將擴充於令和2年8月1日導入的「川西市伴侶關係宣誓制度」,並於令和8年4月1日起新啟動「川西市伴侶關係、家庭關係宣誓制度」。這項新制度將擴大以往僅限於伴侶之間關係的對象,使其能夠將伴侶關係宣誓者的子女及父母也包含在內,作為家庭成員進行官方證明。
ALLY(共同宣導標誌)
川西市於令和2年8月1日導入了「伴侶關係宣誓制度」。此制度旨在當一方或雙方為性少數的兩人,宣誓彼此尊重為人生伴侶並在日常生活中互相合作時,市政府將核發證明此事實的「宣誓書受領證」。
此次川西市進一步擴充此制度,並將於令和8年4月1日起新導入「家庭關係制度」。藉此,「川西市伴侶關係、家庭關係宣誓制度」不僅能證明伴侶本人之間的關係,也能將其子女及父母包含在內,對家庭關係進行官方證明。
在家庭關係制度中,若已宣誓伴侶關係的一方或雙方的子女(包含養子女)或父母(包含養父母及其配偶)承諾彼此尊重為家人,並在日常生活中持續互相合作,市政府將證明其家庭關係。這些制度不具法律效力,但獲得官方證明後,將更容易在日常生活中說明「家人」身份,並有助於順利使用行政服務和民間服務等優點。
作為市政府,我們旨在支持每個人都能與重要的伴侶及其家人一起,以自己的方式生活,並認為這將使認可多元生活方式的城市建設更進一步。
【備註】
可宣誓家庭關係者
●須為已宣誓伴侶關係的一方或雙方的子女或父母。
●須為承諾彼此尊重為家人並在日常生活中持續互相合作的關係。
●若包含15歲以上的子女或父母進行家庭關係宣誓,須獲得子女或父母的同意。
川西市伴侶關係、家庭關係宣誓制度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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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