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市议员谢志忠、王立任、张玉嬿、黄守达及张芬郁在市议会联合质询指出,某外籍母亲2022年于台中生下男婴,4天后经DNA鉴定确认生父为台中市民,家属为小孩申请户籍登记时,因其母在自己国家仍有婚姻关系,致无法完成户籍登记。
谢志忠说,之后外籍母亲立即采取法律行动,于母国经法院判决离婚,在台正式完成结婚登记,并为小孩提起否认之诉,2024年取得法院判决确定,但因行政程序,判决确定后17个月,小孩还是无法入籍。
谢志忠认为,这是经过台中地方法院认证的台中小孩,3年前原本阿嬷带着欢喜抱孙的心情,却因为没有户籍,不但就医不能享有健保,必须自费,无法进入托婴中心,眼见9月幼儿园即将开学,也无法顺利报名,要求民政局,尽快启动行政裁量,积极研议可行作法,协助孩童尽快入籍取得基本身分保障,避免小孩受教权与成长发展权益持续受损。
王立任表示,所有包含DNA鉴定报告证据与法院判决,皆指明小孩是台湾孩子,为何市府无法使用行政裁量权,让孩子能够登记户口导致社会福利权益一再延宕。
台中市副市长黄国荣强调同意王立任观点,应使用行政裁量权让孩子先登记户籍,如若之后有其他异议再研议处理,以让孩子能享有权益为优先考量。
台中市法制局长李善植说,因为小孩是在前夫的婚姻关系存续中所生,所以推定为前夫的小孩,之前法院的判决只是推翻小孩是前夫的小孩,至于小孩的生父是谁,还是要透过法院进行亲子关系确认之诉,才有办法建立与生父的法律关系。如果事后生父与生母结婚,可透过准正程序取得婚生子女身分。(编辑:李亨山)1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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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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