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推動可負擔住宅制度,議會今天三讀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預計6月函報行政院核定。市府都發局表示,這項政策建立介於社會住宅與市場購屋之間的過渡型住宅選項。政策重點包括推動住宅去商品化、結合捷運導向開發(TOD)選址。申購條件包括年滿25歲未滿45歲、育有或懷有未成年子女之夫妻、連續設籍桃園市滿1年以上、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且須符合所得及財產標準。此外,透過限制轉售及交易機制,確保住宅以自住為主要用途,並以家庭負擔能力作為訂價依據。都發局長江南志表示,市府已建置「可負擔住宅網」,民眾可透過交易平台線上看屋,查詢房型及地點等詳細資訊,並經由官方媒合申辦交易。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local_policy
- 相關組織:桃園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 原文日期: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