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劉世怡 台北5日電)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貪等案一審判刑17年,案經上訴,二審高院已分案組成合議庭審理。高院表示合議庭現正密集閱卷中,預計8月底定庭期。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柯文哲政治獻金等4大案今年3月26日宣判,11名被告中9人有罪,其中,柯文哲判刑17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刑15年6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刑10年,其餘6人判刑1年至6年6月不等徒刑。北檢與柯文哲等7名被告均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高院依刑事分案實施要點,5月25日以電腦抽籤方式辦理分案,抽中謙股呂寧莉擔任受命法官。本案合議庭配置,審判長為善股庭長邱滋杉,陪席法官為戌股劉兆菊。
此外,柯文哲的二審律師團隊更換,延攬前主任檢察官管高岳及前法官林石猛,借重兩人司法官背景,與原律師、前檢察官鄭深元共同強化二審辯護陣容。
外界聚焦,案件何時二審首度開庭。台灣高等法院表示,合議庭現正密集閱卷中,預計8月底定庭期。(編輯:蕭博文)11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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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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